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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鸢都友谊奖”申报
作者: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5-07-27

 

国家外专局《外国专家奖励办法》、《关于设立“友谊奖”的暂行规定》、省政府《山东省外国专家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

 

(一)积极引进项目、资金、新品种、新技术,在我市现代农业、农产品开发、农业结构调整、农业设施建设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取得显著经济效益,为我市农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积极向我市传授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为我市企业产品升级换代、科技攻关提出技术指导和建议,解决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关键问题,或填补了某项空白,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三)为我市工程建设项目的建成、投产、运行管理等做出突出贡献的。

(四)积极为我市培养人才,捐赠有重要价值的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在教学、科研、出版、卫生、体育、对外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五)外国官方或民间组织的友好人士为我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

 

 

填写《潍坊市外国专家鸢都友谊奖审批表》,一式三份。

 

 
潍坊市阳光大厦12楼西区外国专家办公室
 
 
 

由聘请外国专家工作的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潍坊市外国专家鸢都友谊奖审批表》,经所在县市区或聘请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统一组织评审后,报市政府批准。

 
8096828

                             

主办单位: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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